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
2026年春运即将开始,节日出行密集,同时冬季大雾、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多发,安全生产风险交织叠加,形势严峻复杂。各相关单位必须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特殊形势和挑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始终坚持“春节严于春运、春运严于平时”的工作标准,将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和春运期间物资运输畅通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聚焦关键领域,全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相关单位须在2026年1月15日之前,对照道路货物运输行业自查排查指南(详见附件),结合冬季和春运特点,开展一次全覆盖、起底式的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工作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整改、销号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机制。重点排查内容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和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防范应对冰冻雨雪、寒潮大风等极端自然灾害要求;
(二)结合实际,针对性开展有关防范应对冰冻雪雨、寒潮大风等极端自然灾害的工作部署、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针对冬季防范应对冰冻雪雨、寒潮大风等极端自然灾害,建立预警与预防机制,启动预防响应和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四)制定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五)制定冬季极端恶劣天气预警信息,有针对性提前预置应急队伍;
(六)开展应急装备物资维护保养;
(七)制定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相关制度;
(八)按要求开展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
(九)按要求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十)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十一)按照要求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足额提取并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使用台账。交通运输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普通货运业务为1%;
(十二)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台账;
(十三)细化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并明确责任分工;
(十四)按要求向管理部门报告重大风险源管控情况;
(十五)按照《上海市交通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知识库3.0》普通货物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一览表7条隐患情形开展企业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强化应急准备,科学有效应对极端恶劣天气
针对冬季频繁出现的大雾、冰雪、严寒等天气,各企业必须建立预防机制,将防范应对措施细化到岗、落实到车。
出车前强化检查与准备:驾驶员出车前必须彻底检查车辆,特别关注轮胎、防冻液、玻璃水、电瓶状态及除雾系统。按照天气情况,随车携带三角警示牌、防滑链、除雪铲、防护眼镜等必要装备。
行车中落实安全驾驶要点:加强对驾驶员的实时警示提醒。遇大雾、冰雪天气,务必遵守“减速、控距、亮尾”原则。能见度低时及时开启雾灯、近光灯和示廓灯,保持低速匀速行驶,加大与前车的安全距离,避免急加速、急刹车、急打方向。途经桥梁、涵洞、坡道等易结冰路段要加倍小心。
四、加强人文关怀,切实做好驾驶员关心关爱工作
驾驶员的身心健康和权益保障是运输安全的基础。各相关单位要将对驾驶员的关心关爱融入安全管理全过程。
保障合法权益与健康:依法保障驾驶员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和社会保险权益。鼓励探索为驾驶员购买职业伤害保险、职工互助保险等补充保障。可组织或联系相关机构为驾驶员提供免费体检、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
建立困难帮扶机制:关注驾驶员家庭生活状况,对遭遇意外、疾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驾驶员及其家庭,要积极协调工会、民政等部门,采取发放慰问金、提供公益性岗位、协助申请临时救助等多种形式进行帮扶。
五、落实应急值守,按照流程处置突发事件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重点时段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要根据天气变化及时优化调整运输组织方案,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时,要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坚决防止冒险运输、涉险运营。在发生突发事件后,按规定在10分钟内以口头方式,30分钟内以书面方式向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和市交通委指挥中心报告。(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值班室电话:62591559、62591519;传真电话:62591160)。对缓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投诉电话:
86-021-54498700
86-0574-8722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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